海南省海口市卫计委发布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晋升条件,较人才人才网发布的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有些许变化,具体如下:
2019年度职称晋升条件
升士
护理类:大、中专毕业(2018年之前毕业),2019年在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证明
药、技类:大、中专毕业(2018年之前毕业)
升师
1、中专毕业,在“士”岗位5年(2013年取得士级资格及聘书);
2、大专毕业,工作年限3年(2016年毕业,如晋升护师还需取得护士资格);
3、本科毕业,工作年限1年(2018年毕业,如晋升护师还需取得护士资格) 。
升中级
1、中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11年之前取得师资格);需2012年注册
2、大专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2012年之前取得师资格);需2013年注册
3、本科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2014年之前取得师资格);需2015年注册
4、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2016年之前毕业和2016年之前取得师资格);需2017年注册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注意: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报考执业护士:指护士、助产士专业,其它专业不予报考。
省内卫校教育部门认可:省卫校、省第二卫生学校(原名通什卫校)、省第三卫生学校(原名琼海卫校或海南省中等卫生专业技术学校)、省第四卫生学校(原农垦卫校)、海南医学院(原名海南大学医学部)、儋州卫校、万宁卫校、文昌卫校、乐东卫校、海口市中医药学校、海南大学,仅限药学专业(新增)、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大专药学专业(新增)、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仅限大专护理专业(新增)
非医药卫生学校不可报考:
1.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3.海南省食品药品技工学校4.海南省药业技术学校5.海口经济学院6.海南省制药技工学校7、海南师范学院
不认可卫校不可报考:
1.省内部队卫校毕业不予报考,如187、53607、53608、34284、海南军区部队卫校等。
2.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网络学历不认可,但已取得资格的在职人员可认可。
提交审核材料
1、药、护、技(士)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药、护、技(师)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护师的,提交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一份;
(4)申报药、技师的,提交士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5)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2.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转执业类别。]
3、医、药、护、技(中)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证件,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医学(中级)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各一份;
(4)申报护理(中级)的,提交护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各一份;
(5)申报药、技(中级)的,提交师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6)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2. 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变更执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