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啦,其中现场审核是2017年1月4日至1月23日,现场审核地点详细见下表,具体注意事项见下文,请廊坊考生仔细阅读。
一、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0、21、27、2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作答方式考试的考生参考时应携带2B铅笔、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橡皮。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即考试地点所在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确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注:
1报名地点、时间:各单位所在的市直、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 | 电话 | 现场报名时间 | ||
市直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2号110室 | 2156850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3日 | |
广阳 | 廊坊市北凤道2-1号 | 2112995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安次 | 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313 | 5895088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开发区 | 开发区 廊坊国际会展中心337房间 | 6089263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三河 | 三河鼎盛东大街4号 | 3217133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0日 | |
霸州 | 霸州市迎宾道行政中心227室 | 7867262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 |
香河 | 香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开街84号 | 8321737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永清 |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路157号 | 6696962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大厂 | 大厂回族自治县金声街1号 | 8829460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
大城 |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风南路36号 | 5500399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 |
文安 |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5室 | 5280831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9日 | |
固安 | 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源衔48号 | 6190902 |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8日 |
2.报考初级(士)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在“考点”栏中选择{廊坊市卫生},其他各专业在“考点”栏中选择[廊坊市];
3.报名材料包括:网上打印的申报表两份和本人长期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所提供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
4.确认单是报考人员报名有效的最终凭据。
5.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考生笔试时凭《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未能出示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
2017年1月4日至1月26日网上缴费。经现场审核通过、网上信息确认后,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相关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