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综合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2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16日。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
自2015年4月28日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方式分为人机对话和笔试两种方式。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391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17、23、24日。其他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2015年5月16、17日。
五、考试报名费用
初级专业30元/科,中级专业50元/科。
六、报名及审核程序
1、考生自行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考生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各单位负责工作人员初审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在《2015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中“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处签字加盖公章;
4、各单位负责工作人员携带考生报名材料、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制表到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考生报名审查和现场确认。
5、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工作人员复核考生相关证件、《2015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信息无误,在申请表“报考专业级别、报考科目”处填写是否正确,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七、各指定现场确认报名点及负责范围
1、各县(市)卫生局考生现场确认报名点:负责本辖区内的考生报名审核工作;
2、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考生现场确认报名点:负责本院及地区计生委、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康宁医院、儿童福利院的报名审核工作;
3、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考生现场确认报名点:负责本单位及地区疾病预防控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克苏分中心、地区中心血站的报名审核工作;
4、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考生现场确认报名点:负责地区药品检验所及其他单位考生的报名审核工作;
5、各县(市)计生系统在辖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初审。
八、地区卫生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各单位负责工作人员携带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制表到地区卫生局进行考生报名审核,时间、地点、审核人如下:
1、审核时间(2015年1月19-20日)
2015年1月19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1月20日:民营医院、综合门诊部、个体诊所、医务室
2、审核地点:市卫生局医政科
3、审核人:郭毅;联系电话:2629386
九、其它
1、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2、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201至3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需满2年;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60分以上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4、各报名点现场初审时务必认真审核《2015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中考生所有的信息,让考生认真核对所填报名信息,与提交证件的信息一致并签字确认,如有信息错误后果自行负责。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5、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将考生报名材料提交地区卫生局进行复审,由于主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报名、审查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其后果自行负责。地区卫生局将于2015年1月23日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复审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严禁各报名点审核工作结束后再补报考生信息,否则地区卫生局将予以通报;
6、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报名,严禁非本单位的考生挂名报考,严把考生相关证件和资质审核关,认真按照报名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对考生进行审核,考生报名填写的考生资格相关证书(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其单位负责。对考生学历证书有异议的,需及时通知该考生递交考生学籍档案资料,由市卫生局进行初审,再由各报名点一并将该考生学籍档案及报名材料,上报地区卫生局复核;
7、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严格审核认定考生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对随意认定考生报名资格及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经查实为假证书者和非应届毕业生提前报考者,除取消考试资格和通报外,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考生网上报名手册》、《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相关文件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
9、考生上传照片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最终文件量不超过40k.
阿克苏市卫生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