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号)、省人社厅 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238号)文件精神,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5月20、21、27、28日举行。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现场确认程序
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24日
1、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按单位指引分别在市医管中心报名点或本院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考生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初审,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送到所在镇街的“报名点”(设置在各镇街医院人事科,石龙镇设立市第八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再由“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送到东莞“考点”(设置在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复审所有考生的申报材料,最后由“考点”送省卫计委人事处。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请参照附件2.
3、镇街医院报名点负责本镇街所有公立、社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报名点制定现场确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现场确认的时间,并通知到位所在镇街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上报东莞考务办(备案)。
4、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考生(以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明地点为“报名点”的归属地)的申报材料初审及送“报名点”现场确认的工作,统一由各镇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现场确认的材料受理及审核要求
各“报名点”必须按当年申报条件严格审核考生的纸质申报材料,条件不符合的考生必须按原报送渠道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确保完整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交由报送单位转给考生本人确认签名后送回。《确认单》统一装订在申报纸质材料最后一页。
(严禁代考生确认签名,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其他
1.考试指导用书的购买问题:“考点”及“报名点”不办理统一订书手续。如需要集体订书的单位可直接与有关图书公司联系。
2.有关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最新动态,请东莞考生密切留意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网站上的最新公告,或拨打咨询电话:23281199.
上述咨询仅向东莞考点考生开放,其他考点考生请咨询报名所在地的考点或报名点。
附件1.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附件2.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东莞考点考生报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