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
四川省通江县卫计委发布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医学教育网编辑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查看整理了四川省通江县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缴费时间,请各位考生及时确认。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文件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2017年1月3日9:00至2017年1月22日24:00。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通江县卫计局报名点(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红峰大厦11楼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签名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未到现场确认和规定时间内缴费,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
1.通江县卫计局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9:00至2017年1月18日18:00(负责对考生提供的原始证件、材料和任职条件真伪的审查核对)。
2.考点审核时间:2017年1月20日9:00由通江县报名点集中报送巴中考点审核。2017年1月21日-1月24日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2017年1月21日-1月24日上午11:00前到巴中考点巴中市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中心410室(江北大道东段326号,联系电话:5281561,5281550)现场审核。
3.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现场确认办法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2份)。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考生)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由单位和报名点加盖行政公章)。
3.近期6个月以内同一底片二寸彩色免冠片2张(贴在申报表正面右下角空白处,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4.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名参加原级别、原专业的考试(仍需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5.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7.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8.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统一格式详见巴中医学网资料下载栏)。
(四)网上缴费。
我省从今年起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26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7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和《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成绩打印,下载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代码全部科目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资格证书。
六、军队考生
按照《关于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6号)、《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文件要求,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军队卫生人员报名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7年2月20-2月28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准考证于4月28日-5月10日期间打印,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准考证。
希望四川省通江县2017年卫生资格考生仔细阅读上文通知,预祝所有考生顺利通过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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