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文件通知,结合龙口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预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初审工作,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审核地点设在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龙口市行政中心1357室,联系电话8504273)。
各单位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办理初审。
现场初审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至2月1日。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新考生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需签字、盖章);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护理类别的,应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中级资格的,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无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交初级资格证书;中专学历参加考试的应提供单位聘书。
5.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应提交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民营医疗机构中的申报人员应提供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2)老考生
1.《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再次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的,须提交修改后生成的新《资格考试申报表》);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2018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若无准考证或成绩单,须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二、其它事宜
(一)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报名初审工作,考生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专业年限等信息审核都要严格把关,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务必与社保缴费系统工作单位一致,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比照社保缴费记录核对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呈报市纪委,由市纪委追究相关责任,给予处分。
(二)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2019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后,应在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9日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
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报名条件、报名费用等有关问题另行通知,届时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请各单位提前部署,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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