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市直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8号),现将拉萨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4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1月15日-3月7日
现场审核地点:拉萨市卫生计生委对外服务窗口办公室
现场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需现场交报名费,初级每科80元,中级每科10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拉萨卫生计生委将严格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供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异地考生必须变更注册满1年才能报考。
(四)私立医院及个体诊所考生由法人或负责人统一组织到指定考点现场审核,并严格把关考生学历及在岗情况。使用假学历或者异地考生挂考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考生和所在医疗机构责任。
(五)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9年1月10日-24日期间,考生可登承中国卫生人才网(yw.21 wecan. 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传照片必须使用规范证件照,照片应反映本人真实特征。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2019年1月15日-3月7日进行现场确认,届时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拉萨市卫生计生委对外服务窗口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审核材料。根据报名要求,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或者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并盖所在地教育局、教育厅的公章);
4.民营医疗机构考生,由机构法人(负责人)陪同到现场,并携带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申请表,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请各县(区)卫计委、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加强对考生的通知宣传,确保宣传到位。
(四)考生缴费。考生通过审核后需现场交报名费,初级每科80元,中级每科10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日。
四、违纪处理
考生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考试规定,违纪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层层上报自治区卫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将于考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未尽事宜请咨询0891-6560904,0891-6323948。
附件:
附件2: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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