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报名方法。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操作方法与程序详见附件1),检查填报信息无误后,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在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以上表格及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纸笔作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的所有考生)一律按此方式和程序进行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6-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相关页面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与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市直及省在邵有关单位申报人员,于2015年1月25日前到所在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盖章、缴费、交表。
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职工医院及私人诊所的申报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于2015年1月25日前,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缴费、交表、现场确认。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1月8-25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2.邵阳考点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人事部门将报考人员有关表格及证件材料汇总后,填写好《2015 年度邵阳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和《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统一到邵阳市卫生局政工科进行现场确认。邵阳市卫生局概不接受个人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安排为:
1月26日上午:市中医院、疾控中心、脑科医院、中心血站
1月26日下午:市中西医结合、妇保院、医专附属医院、二医院
1月27日上午:市中心医院、一医院、宝庆精神病医院
1月27日下午: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
2月2日上午:新宁、武冈、洞口 2月2日下午:城步、绥宁
2月3日上午:邵阳县、隆回 2月3日下午:新邵、邵东
(四)军队申报人员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组织报名,并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员于1月28日到邵阳市卫生局政工科完成报名工作。
(五)4月28日至5月25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专业
(一)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6)。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二)各专业考试范围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有关页面下载)。
三、考试方式、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6、17、 23、24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6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7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四、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根据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原人事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及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14〕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1、初级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考试包括护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
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相应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中专学历:取得护(药、技)士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即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护(药、技)士职称满5年)。
大专学历:护理、药学、技术各相应专业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毕业,从事相关工作累计3年以上,直接报考。
本科学历: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相关专业毕业直接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护师申报者,若无护士执照,需先报考护理学(士)专业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申报护师。根据《护士条例》,自2008年10月起护理、助产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不考护师,见习期满1年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2、中级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考试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中专学历:获得并聘任初级师职称满7年(即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并聘任在岗;
大专学历:获得并聘任初级师职称满6年(即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医、药、护、技师职称满6年),并聘任在岗;
本科学历:获得并聘任初级师职称满4年(即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医、药、护、技师职称满4年),并聘任在岗;
硕士学历(学位):获得并聘任初级师职称满2年(即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医、药、护、技师职称满2年),并聘任在岗;
博士学历(学位):考试年度的上一年年底以前取得学历(学位)即可报名。
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职称。
报考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口腔类主治(管)医师者,须提供与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资格。
报考护师、主管护师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5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不能跨执业类别报考。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五)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六)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市人社局留存);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照片栏贴1张1寸照片,将小2寸照片的上端1/3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空白处,将用于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照片粘贴;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如网上无法查询的,可出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6.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初级(士)以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考生均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一致的执业医师证书。报考护师以上职称的考生都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补考考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地人社局验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
9、报考中级资格的还须提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卫生类)》(由市卫生局科教科核发)和《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公共类)》(由市人社局专技科核发)。
10、报考初级(师)以上资格者须提供任现职聘书或单位聘用证明。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报名点在接受报名时,须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收集以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
五、考试资格审查管理
(一)、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实行考试前资格初审和发证前资格复审。
(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坚持自愿报考,严格诚信参考。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条件后报名参考,并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承诺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的,其考试成绩无效,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网上报名结束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六、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调,密切配合,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4.2015年度邵阳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邵阳市卫生局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月6- 25日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点击“网上报名”→点击“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本文件第四款“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中所列六项相关证件材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人员到单位人事科,县市区的报名人员所在所在地卫生局人事股现场资格确认、审核报考资格、缴费、交表。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
(二)上年度考生须在《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指定位置填写本人档案号和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
(四)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
附件2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网报号——用户名——确认考点——验证码——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考生照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证件号码 | |||||||||||||||||||||
报名情况 |
档案号(往届考生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往届考生填写)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知识 | |||||||||||||||||||
现有资格 | 取得现资格年限 | 专业实践能力 | |||||||||||||||||||
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毕业年月 | 毕业专业 | ||||||||||||||||||
毕业院校 | 学校代码 | ||||||||||||||||||||
工作情况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
以 下 为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部 分 | |||||||||||||||||||||
档案号是否正确 | 报考专业是否正确 | 上年度考试通过科目 | |||||||||||||||||||
所在考区 | 专业代码是否正确 | 基础知识[] | 相关专业知识[] | ||||||||||||||||||
所在考点 | 报考级别是否正确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①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上年度考试未通
过者在报考剩余科目考试时须出示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填写原档案号、上年度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7、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④ 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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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现有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
工作单位 性质 |
工作单位 | |||||||||||||||||||||||||||||||||
存档单位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考试类别 | 级 别 |
专业 | ||||||||||||||||||||||||||||||||
科 目 |
科目 | |||||||||||||||||||||||||||||||||
单 位 意 见 |
年月日 (章) |
市办 州初 厅审 局意 职见 改 |
年月日 (章) |
省资 人格 事审 职查 改竟 部见 门 |
年月日 (章) |
|||||||||||||||||||||||||||||
省部 资门 格意 考见 试 |
年月日 (章) |
颁书 发部资门 格意 证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年月日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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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日 试期 |
资书 格编 证号 |
注:1、除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事项均由报考人员认真填写;
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人社局留存。
附件4 2015 年度邵阳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链接:uppic/file/main/2015/1/2015181638593793.xls
附件5
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2015年1月 日
报考级别 | 新考生(人) | 老考生(人) | 合计(人) | |||
补考 1科 |
补考 2科 |
补考 3科 |
补考 4科 |
|||
初级 | ||||||
中级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
101 | 药学 | 纸笔 | ||
102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
106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
108 | 营养 | 纸笔 | ||
109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
110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
111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
201 | 药学 | 纸笔 | ||||
202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
203 | 护理学 | 纸笔 | ||||
204 | 中医护理学 | 人机对话 |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
208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
210 | 营养 | 纸笔 | ||||
211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
212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
214 | 输血技术 | 纸笔 |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人机对话 | ||||
216 |
心理治疗 |
纸笔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方式 |
301 | 全科医学 | 人机对话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人机对话 |
303 | 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5 | 呼吸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6 | 消化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7 | 肾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8 | 神经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09 | 内分泌学 | 人机对话 |
310 | 血液病学 | 人机对话 |
311 | 结核病学 | 人机对话 |
312 | 传染病学 | 人机对话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人机对话 |
314 | 职业病学 | 人机对话 |
315 | 中医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人机对话 |
317 | 普通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18 | 骨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19 | 胸心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0 | 神经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1 | 泌尿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2 | 小儿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3 | 烧伤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4 | 整形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5 | 中医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人机对话 |
328 | 中医骨伤学 | 人机对话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人机对话 |
330 | 妇产科学 | 人机对话 |
331 | 中医妇科学 | 人机对话 |
332 | 儿科学 | 人机对话 |
333 | 中医儿科学 | 人机对话 |
334 | 眼科学 | 人机对话 |
335 | 中医眼科学 | 人机对话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人机对话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人机对话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人机对话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人机对话 |
340 | 精神病学 | 人机对话 |
341 | 肿瘤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42 | 肿瘤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人机对话 |
344 | 放射医学 | 人机对话 |
345 | 核医学 | 人机对话 |
346 | 超声波医学 | 人机对话 |
347 | 麻醉学 | 人机对话 |
348 | 康复医学 | 人机对话 |
349 | 推拿(按摩)学 | 人机对话 |
350 | 中医针灸学 | 人机对话 |
351 | 病理学 | 人机对话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人机对话 |
353 | 口腔医学 | 人机对话 |
354 | 口腔内科学 | 人机对话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人机对话 |
356 | 口腔修复学 | 人机对话 |
357 | 口腔正畸学 | 人机对话 |
358 | 疼痛学 | 人机对话 |
359 | 重症医学 | 人机对话 |
360 | 计划生育 | 人机对话 |
361 | 疾病控制 | 纸笔 |
362 | 公共卫生 | 纸笔 |
363 | 职业卫生 | 纸笔 |
364 | 妇幼保健 | 纸笔 |
365 | 健康教育 | 纸笔 |
366 | 药学 | 纸笔 |
367 | 中药学 | 人机对话 |
368 | 护理学 | 纸笔 |
369 | 内科护理 | 纸笔 |
370 | 外科护理 | 纸笔 |
371 | 妇产科护理 | 纸笔 |
372 | 儿科护理 | 纸笔 |
373 | 社区护理 | 纸笔 |
374 | 中医护理 | 人机对话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纸笔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7 | 核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纸笔 |
380 | 病理学技术 | 纸笔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纸笔 |
382 | 营养 | 纸笔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纸笔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纸笔 |
385 | 消毒技术 | 纸笔 |
386 | 心理治疗 | 纸笔 |
387 | 心电学技术 | 人机对话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纸笔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纸笔 |
390 | 输血技术 | 纸笔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人机对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