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 中心《关于印发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2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三、现场确认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持报名表、相关证件和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统一报送市卫生局、人社局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现场确认地点:榆林市精华王子大酒店(西沙柳营路)。全市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见附表。
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书。
⑤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小2寸照片1张。
2、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注册证。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考专业代码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4、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各专业考试方式详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表3)。经考区、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24日。考试时间: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5月23日、24日,纸笔考试时间为5月16日、5月17日(具体考试地点和科目及详细时间,请查阅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
六、有关事项
1、各县区、市级各单位上报材料时要以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或市级部门正式文件一次性上报,凡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上报材料时需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五份(见附表2),汇总表按初级士、师、中级分类造册,汇总表电子版于1月18日前报市人社局(632961232@QQ.com)、市卫生局(1210644992@QQ.com)。
附1: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卫生局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