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201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5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4〕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颁发考试合格证书,各设区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生报考条件等按照市卫生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请各地加强考务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请链接下列网址,登陆江西省卫计委官网查询 http://www.jxwst.gov.cn/cszw/rsgl/zcgz/201501/t20150113_346444.htm
抚州市卫生局
2015年1月1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