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措施的通知》,提出19项为基层人员减负的措施,其中有8项措施关于基层医护人员。
1.改进检查考核评价方式方法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考核评价等活动,不准预发通知,直接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工作。要充分运用现代医院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客观真实抓取医疗机构现有信息系统的数据,增加随机抽查病历、现场查看等方式。
2.统筹检查考核评价
除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或委托的确有必要的检查考核评价外,其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个人不得私自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考核评价,不得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名义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为其研究收集材料。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考核评价等活动,必须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文才能实施。
3.加强信息化管理
强化数据采集规范管理,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统一口径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数据进行采集。凡是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已经采集的数据,原则上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复提交。
4.减少填报报表负担
整合并简化报表,避免重复填报,对于医务人员必须填报的月报、季报、科研评价等报表,由所在的医疗机构指定专门部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有关内容。
5.改革完善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得将职称外语成绩、论文、科研作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申报条件,完善适用于基层的评审指标,突出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鼓励单独设立基层评审组、完善评价标准。侧重评价基层全科医生的临床工作能力,将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6.改进临床医务人员评价考核方法
医务人员的晋升、绩效考核应当采取分类考核方式。对于临床型医务人员的考评,应当以临床工作为重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招聘科研或临床秘书、助理等方式分担事务性工作,简化科研报批报销流程。
7.改进继续医学教育
除国家规定相应的培训项目外,不得要求医务人员在指定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获取学分,医务人员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平台,所获学分省域间互认。多采取慕课、微课等“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通过在线学习,缓解医务人员工学矛盾。改革继续医学教育学分Ⅰ类Ⅱ类的划分,医务人员参加不同类别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要求,由所在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制定。
8.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度工作目标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不得设置超越实际的指标要求。任务目标确定后,不得层层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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