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促进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称,综合医院是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骨干之一,是中西医结合的重要平台,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阵地。并强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发展。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意见》中介绍,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并且,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条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加强中药房设置。
对于没有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县级综合医院要基本实现中医临床科室全覆盖,发挥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综合医院要在院内会诊管理、多学科诊疗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流程中明确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参加的要求。
各临床科室收治的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开展多学科会诊时,应当根据病情需要邀请中医类别医师参加。
医院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MDT)时鼓励中医类别医师加入,共同研究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
《意见》中明确,公立综合医院要支持临床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知识技能,在学习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经典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综合医院要对临床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之具备本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逐步做到“能西会中”。
还要加强中医科室护理人员培训,提高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能力水平,提供中医药特色护理和健康指导。
在人才培养方面,《意见》中介绍,相关中医药学会和协会组织要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术交流、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综合医院成员,形成中西医结构合理的成员体系。
在人才评价体系方面,《意见》指出,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把中医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主要评价内容,以中医药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处理疾病的实际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可按照有关要求采取评审等办法确认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意见》显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发展。设中医临床科室(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下同)的公立综合医院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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