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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3月招聘公告

2017-03-03 16:3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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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于很多求职者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医学教育网为您整理了相关招聘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招聘计划

招聘财务科编外岗位合同工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326号3楼财务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有会计上岗证,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

(三)海宁市户籍,18-30周岁(1987年3月8日至1999年3月8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人数情况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联系人: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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