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卫计系统补充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参加校园招聘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2018年我县卫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7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9:00-12:30。
2.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新楼广场。
3.招聘对象: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如本次招聘面试后出现岗位(专业)空缺,在符合该空缺岗位(专业)招聘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前,允许面试成绩没有入围签约首次报考岗位(专业)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改报该空缺岗位(专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所招聘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职业发展与待遇
1.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卫计系统招聘人员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次年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等政策可分别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见《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七、其他
1.经招聘进入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教体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要求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4.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新昌县人社局网站()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新昌县卫计局人事科0575-86023375。
附件1:2018年新昌县卫计系统校园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含教体系统校医)计划表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