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协议护士3名、临床医师3名、医技科医师1名及文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3.符合岗位专业准入标准及条件;
4.户籍不限。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工作要求 |
护士 | 3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临床医师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有执业医师证者优先 |
医技科医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医学影像技术等相关专业 |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文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 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宣传能力,掌握一定的摄影技能,有新媒体或政务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10日
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1:30-17:00
2.报名地点: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四楼院办公室(城北路8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编外协议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0579-85411730.
(二)资格审核
由院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聘者思想水平、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录用
为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1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