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新疆乌什县2019年6月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简章 5人如下:
截止日期:2019年6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卫人发〔2018〕16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乌什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不断提高我县公开招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岁及以上,40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1979年6月10日-2001年6月9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三)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乌什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到乌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乌广电大厦)大门前对外公示栏查看。
三、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
2.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2办公室(乌什县衢乌广电大厦)
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表在报名处领取并当场填写。外地考生可自行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和自治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自治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学信网学信证明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结合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如报考人员超出计划人数,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考人员低于计划人数,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其临床实践能力。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15日(12:00-19: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乌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2办公室(乌什县衢乌广电大厦)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语言文字、数量关系、逻辑判断、公共基础知识、资料分析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2019年6月18日下午19:00,笔试成绩在乌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对外公示栏公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0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招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个招录环节。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次日12:00(北京时间)在乌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前对外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6月24日(早晨9:00(北京时间)统一在人民医院门诊楼前集合,并填写体检表)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另选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面谈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8日
1……考察人员填写《2019年乌什县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招聘考察政审表》(考察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按考察程序到相关单位或社区、公安系统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2办公室。
2.对考察合格人员于2019年7月1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对外公示栏进行公示。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7日
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对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委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并按规定在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和自治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情况自行掌握。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2.新聘人员聘用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4.对于4年聘期已满,聘期内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县级卫生、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空余编制内,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对于4年聘期已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年龄在45岁以下的具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卫生、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以上纳入编制的特岗全科医生,须在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满8年。
(十一)岗前培训及上岗
岗位培训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四、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认定和查处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招聘期间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乌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997-550518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7-5323292(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997-5325696(县纪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