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日前“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床医学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招聘信息的小伙伴可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招聘的具体岗位和相关事宜吧~
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临床医学工作人员应聘基本条件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2.考生进行面试等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面试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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