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人才网发布了2017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公告,这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下面医学教育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2017年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局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三江人才网发布)。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以及经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13人,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岗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翠屏区以外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医务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条件执行);
4、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报考者的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人员在公开考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宜宾市翠屏区2017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2份;
现用人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5、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7年12月4日14:00- -17:3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由区人社、卫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选用。总成绩由区人社局在三江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按照各岗位考调人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区卫计局商区人社局研究是否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如考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
2.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
(四)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用考调对象,并统一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选用资格。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现行人事政策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聘用(如果与原单位辞聘的一律不予聘用)。所有拟选用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六)递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在各个环节出现的缺额,经区卫计商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五、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上相关动态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下载:2017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医务人员岗位表.xls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