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切实缓解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供需不足的问题,根据《西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2019年我市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引进16名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6名。其中西昌市人民医院2名,西昌市中医医院7名,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西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4名。
二、引进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具副高以上职称的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岗位表上所要求的专业;(四)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年4月1日后出生);(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六)符合岗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才程序
引才程序由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环节组成。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21日。
报名地点:西昌市大水井12号,西昌市委组织部214室。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1.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①登录西昌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西昌市公开考核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1份;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同时提供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④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⑤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各1份;
2.网络报名:需将现场报名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发送至,市委组织部收到报名材料初审后,电话通知本人初审结果。
3.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以填报的第一个岗位作为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人员接到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后,需在面试答辩前一天将本人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本次人才引进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考核中划定成绩合格线,不设置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四)组织考察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职称、学历、从业时长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组成考察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及公示综合考察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六)聘用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其中含1年试用期)。
五、引才政策及待遇
新引进的凉山州外发达地区的优秀人才(含凉山户籍在外求学、工作的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以上(含1年试用期)聘用合同的可申请以下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具有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助;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申请6万元安家补助:“双”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可申请2万元安家补助。还可同时享受由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应的激励待遇。
(二)岗位津贴。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人才可享受1000元/月的岗位激励资金。
(三)工作平台及发展前景。新引进人才将作为业务骨干、储备人才、专业型技术人才等进行重点培养并提供发展平台,享有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激励政策支持。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领导小组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形,均可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在考核引进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在西昌人事考试网发布,人员公示在中国西昌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本次引才公告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由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834—3222502)
市卫健局(0834—323114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0834-123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