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仙海人民医院(沉抗镇卫生院)拟公开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单位简介 |
仙海人民医院 (沉抗镇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仙海区沉抗镇场镇 |
仙海人民医院与沉抗镇卫生院、仙海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仙海区防疫保健站,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承担区内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仙海人民医院(沉抗镇卫生院)2019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6年内不允许调出仙海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仙海人民医院(沉抗镇卫生院)2019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3日17:00.报名地点:仙海区沉抗镇仙山路32号党群工作部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资料1.《仙海人民医院(沉抗镇卫生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2份,原件带上备查。
(三)注意事项1.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填报《报名表》上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者,后果自负。
五、综合考核
(一)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确定和通知方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于2019年5月15日在仙海政务网公示。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三)考核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四)考核时间:2019年5月18日(上午08:30之前到考核地点报到)。
(五)考核地点:仙海区中心学校小学部。
综合考核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仙海政务网公告,请考生自行关注,及时查看。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综合考察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过综合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仙海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海州,18380507707纪检监督电话:0816-2760612,137780961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