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平顺县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经公布,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护理岗位,户籍为平顺县户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4、报考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0日至2000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年龄放宽到男45周岁(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者可不受学历限制;
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影像、麻醉医生岗位的人员如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不受专业限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8年以前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7、参照《2018年山西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具体各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名额、对象、报考条件、招聘程序等内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报名者根据报名条件和所学专业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定岗报考;10个乡镇卫生院属一个报考单位,正式录用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择岗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
(2)根据相关政策“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规定,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军人,截止报名时间须服务期满(县医院临床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名、护理2名)。
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该岗位空缺名额纳入原单位同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名额。
(4)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6张;报考有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A4纸);报考“服务基层专门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证明。
(5)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需提供已录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者须对所提供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
(7)报名截止后,某一岗位报考人数如少于该岗位设置人数,该岗位剩余名额并入本单位临床医生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由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考务费:按(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各岗位的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两科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笔试护理学基础知识;报考中医医生岗位的人员笔试中医基础知识;报考检验岗位的人员笔试医学检验技术基础知识;报考康复技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康复医学基础知识;报考西药师岗位人员笔试药学基础知识;报考临床医生岗位人员笔试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报考中医医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报考检验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考试内容;报考康复技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内容;报考西药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药学考试内容;报考临床医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
笔试分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影像、麻醉医生岗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当场宣布。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实践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成绩的40%计入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名额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地点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可在3个工作日之内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领导组指定,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考核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定岗位资格等情况,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县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报到上岗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人员,需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其聘用资格。被县直医疗机构聘用的人员,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考核合格后再回县直医疗机构工作。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满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工作调动。
五、监督检查
(一)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工作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二)本次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平顺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或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的相关工作可咨询以下网站和电话:
平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平顺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55—8922108
平顺县卫计局联系电话:0355—892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