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吕梁方山县公开招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公布了,有准备应聘的朋友们,现在就可以报名了,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卫生人才招聘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引进)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有纪律地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山西省户籍或者生源地为山西。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5、毕业两年之后应取得与专业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无违法违纪行为及犯罪前科。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其中:方山县人民医院(差额事业)4名,方山县中医院(差额事业)2名,具体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方山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409室。
报名采用由本人现场照相、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方式进行。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学历电子认证报备表等资料及本人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各种证件需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可以报名并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对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要对其相关证件和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根据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运用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语言表达和自我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临床医学岗位进入前四名,中医学或者中西医结合岗位进入前两名的确定为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3、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行负担,据实收取。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服务期限不满5年的不得调出本县。被聘用人员纳入我县事业编制,执行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人员参照同等条件正式人员确定工资。公示期满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拟聘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资格证的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从公示期满计起2年有效,可在所报考单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在2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络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即体现为取得执业资格),并经审查通过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岗位缺额后,空出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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