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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健委下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174人

2021-04-28 10:1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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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辛苦的就是医疗工作从业者了,很多人也有志于或即将成为医疗工作从业者,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全国各地医疗招聘信息:上海市静安区卫健委下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174人,详情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检验、药剂人员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止;时间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2楼示教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健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宜

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 “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示”栏目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天。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1--63174599

监督电话:021--33094850

附件下载地址:/zmhd/003001/003001001/20210426/76216f06-fc48-4829-8d3b-c45b0c817e4f.html

淡薄宁静无怨无悔,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用真心,爱心,同情心呵护每一位患者。这是每一位医疗工作者的心声和使命,以上医学教育网发布的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卫健委下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员174人”,希望能够帮助您找到合适的岗位,早日发挥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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