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护士,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26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30周岁。
(四)有护士执业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当年考试的暂不提交,报到时,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25名。
学历要求:要求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高中起点全日制护理专科学历。
三、报名事宜安排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3月30日;资格审查完成后,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考试安排。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招聘报名表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科学历的还需提交高中毕业证;4、护士执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需);5、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需提交所在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执业地点需与该工作单位相同。
考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40%、面试30%、技能操作30%.
最后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录用人员以合同制形式录用,全日制本科学历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医院统一安排宿舍;
(三)医院办理个人档案、劳动关系等手续,录用的优秀合同制人员可转为人事代理人员;
(四)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
莱芜市人民医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