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山东菏泽市2017年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执业医师招聘公告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方便大家查看特整理了山东菏泽市2017年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执业医师招聘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人事考试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将医院公开招聘精神科执业医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22日后出生);6.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毕业;
7.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范围为精神科。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岗位,共10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四、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24日9:00-16: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菏泽市八一西路309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查询的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验证码)。
3.缴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110元(含笔试和面试)。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为医学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精神卫生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
2.面试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学历层次高者、执业证书取得早者、精神病专业从业时间早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情况等。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体检由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编制备案手续,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八、其他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5510606
九、本简章由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科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
感兴趣的朋友请于2017年1月23-24日9:00-16:00到菏泽市八一西路309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报名,以上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