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技能测试考试通知已出,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各位进入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
根据《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潍坊市中医院技能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潍坊市中医院综合楼22楼。
二、考试时间
2018年6月27日7:00—17:30.考生务必于早上7:00前到达考试地点。
三、技能测试需要携带的材料
请考生凭准考证(盖有潍坊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公章)、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与潍坊市中医院签订的《聘用意向书》进入候考室(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另外,特别提醒考生须携带现场资格审核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第三方协议,以备再次核查。开考前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测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技能测试环节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实行百分制量化赋分,根据岗位计划、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技能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签订聘用协议。
五、其他要求
1.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若有携带者必须提前关机并做好标注放在指定位置。凡在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携带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2.技能测试完成后,面试人员退场,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测试成绩,确定初步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
3.外省、市院校毕业生可报销学校所在地至潍坊的往返火车票(最高可按动车二等座标准)或汽车票,如需报销,请携带车票等票据。
4.面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简章》的规定为准。
附件:
1.2018年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守则
2018年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公立医院(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361 | 程毅然 | 脑病医师B |
363 | 杜衍君 | 脑病医师B |
382 | 鲁婷婷 | 脑病医师B |
397 | 张国峰 | 脑病医师B |
401 | 张旭 | 脑病医师B |
C03 | 赵兴军 | 脑病医师B |
405 | 赵芸艺 | 脑病医师B |
407 | 朱金保 | 脑病医师B |
434 | 王凯 | 神经介入医师 |
435 | 王震1 | 神经介入医师 |
402 | 张延明 | 神经介入医师 |
437 | 朱家彬 | 神经介入医师 |
571 | 苏嫱 | 心血管医师B |
574 | 王骥远 | 心血管医师B |
553 | 毕于鑫 | 心血管医师B |
554 | 蔡兆明 | 心血管医师B |
A02 | 陈德智 | 心血管医师B |
561 | 类维龙 | 心血管医师B |
641 | 吕亚敏 | 心血管医师B |
581 | 张翠娟 | 心血管医师B |
626 | 刘延军 | 重症医师B |
628 | 孙立燕 | 重症医师B |
631 | 袁存花 | 重症医师B |
53 | 吕继彩 | 风湿医师 |
50 | 姜海平 | 风湿医师 |
52 | 梁占强 | 风湿医师 |
432 | 张阳阳 | 脾胃病医师B |
427 | 刘丽娜 | 脾胃病医师B |
430 | 闫奇峰 | 脾胃病医师B |
260 | 刘中杰 | 呼吸内医师 |
261 | 柳晓蕾 | 呼吸内医师 |
499 | 高成业 | 外科医师B |
505 | 冀凯伦 | 外科医师B |
511 | 刘建捷 | 外科医师B |
514 | 刘忠超 | 外科医师B |
534 | 张童鑫 | 外科医师B |
535 | 张轶 | 外科医师B |
62 | 方丽萍 | 妇科医师 |
96 | 张琦 | 妇科医师 |
69 | 李海营 | 妇科医师 |
76 | 彭京丽 | 妇科医师 |
87 | 王燕 | 妇科医师 |
89 | 吴丹 | 妇科医师 |
588 | 陈福晖 | 胸心外医师 |
589 | 刘作宁 | 胸心外医师 |
236 | 张俊 | 胸心外医师 |
445 | 刘永杰 | 神经外医师B |
450 | 张保庆 | 神经外医师B |
598 | 隋双双 | 眼科医师 |
597 | 李伟 | 眼科医师 |
299 | 刘航 | 口腔医师A |
303 | 曲会娟 | 口腔医师A |
308 | 董建霞 | 口腔医师B |
309 | 韩佳佳 | 口腔医师B |
311 | 孙进杰 | 口腔医师B |
157 | 滕延斌 | 骨科医师B |
128 | 高兆清 | 骨科医师B |
138 | 李琰 | 骨科医师B |
150 | 全先辉 | 骨科医师B |
168 | 徐宪超 | 骨科医师B |
13 | 于海 | 病理医师 |
211 | 宋俊伟 | 行政管理 |
218 | 王清明 | 行政管理 |
238 | 张磊 | 行政管理 |
19 | 秦扬扬 | 财务管理 |
30 | 张舜 | 财务管理 |
面试人员守则
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居民身份证者不得参加面试)在面试当日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仍未报到的考生以缺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在进入思考室和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人员应在主考官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答题完毕”。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本专业面试全部结束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
七、面试人员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者视情节给予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责令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