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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察体检办法【山东】

2019-09-06 14:4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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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体检工作由槐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诚信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选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弃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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