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胸科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始建于1949年,历经变迁,逐渐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专科医院。医院同时也是山东大学附属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结核病与呼吸病防治研究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还获批成为山东省肺结节诊疗中心、山东省省直保健定点医院、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中日医院呼吸专科医联体单位、中国防痨协会结核病转化医学创新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山东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目前,医院“一院三区”共占地140余亩,建筑面积40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近千张。现有职工12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9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40余人,中级职称人员330余人。医院围绕“大呼吸”专业体系的建立,重点打造结核病、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胸外科、心脏病等重点专业,其中,结核病、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和胸外科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专科。汉光国际感染性疾病微生物实验室由省胸科医院、美国贝勒医学院共同组建,设有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岗位,2009年通过ISO15189认可,是中国卫生部-比尔盖茨基金会合作项目新检测技术验证评估实验室。医院设备精良,具有多层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C型臂、磁共振成像、VividE9彩超等大型临床诊疗设备以及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基因扩增仪等几十台比较齐全的检验设备,还拥有体外膜肺氧合(ECMO)、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IABP)、气道反应性测定系统、电子支气管镜、内外科胸腔镜以及十余台世界知名品牌的高端呼吸机。
医院是重大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的省级定点医院,在历次重大呼吸系统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方面,医院出色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防控救治任务,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2003年抗击SARS、2005年防治禽流感、2009年防治甲型H1N1流感,直至近几年的防治H7N9禽流感和MERS重症患者抢救,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积极组建省级医疗救治团队,派出医疗救治指导专家,投身到艰苦危险的临床诊治、院外会诊、医疗指导与救治工作中去,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高度赞扬。
医院坚持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研强院、创新活院、依法治院、文化和院,努力创建专综结合、防治结合、医养结合的新型专科医院。
多年来,医院涌现出“人民的好医生”王德理、结核病防治战线上的楷模高兴云等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医务工作者,医院先后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省胸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往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5月28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胸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9日11:00—6月7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胸科医院官网(),进入“山东省胸科医院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29日11:00—6月7日16:00
医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待资格审查后将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官网另行通知。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均考一科。总分为100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策法规、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内容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药学、中医五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考试通知通过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公布,请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省胸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现场确认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相关事宜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68042
单位地址:历山院区:济南市历山路46号
东院区:济南市烈士山东路12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省胸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