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蓬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含)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除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1月1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分别登陆蓬莱市人民医院(网址:,邮箱:plyiwuke@163.com)、中医医院(网址:,邮箱:plzyyywk@163.com)网站下载《2017年蓬莱市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2月24日(含)前发送到相应医院的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医院指定报名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此次招聘岗位系我市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于2017年2月26日—28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医院的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身份证,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相关证书,需提交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就业推荐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资格证书等)。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3月2日前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医院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公布。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笔试的相关事宜见准考证。其中,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可直接组织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各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如直接组织面试,则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蓬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蓬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招聘医院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医院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医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蓬莱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医院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医院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医院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简章由蓬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医院无关。
蓬莱市中医医院(网址:,邮箱:plzyyywk@163.com,联系人:刘主任,电话0535—5607501
蓬莱市人民医院网址:,邮箱:plyiwuke@163.com,联系人:刘主任,电话:0535—5631023、
监督电话:0535—5850166(蓬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1、2017年度蓬莱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计划表
2、2017年度蓬莱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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