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 辅导资料 > 正文

卫生法律法规辅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018-03-22 11:21 医学教育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国家管制药品,在卫生法规中是常见的重点考点,在这部分考点中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是很多考生容易忽略的考点,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搜集了“卫生法律法规辅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内容入下:

首先我们来看一道试题: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

A.1年B.2年

C.3年D.4年

【答案】B.解析: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这一类试题都是以直接提问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一种记忆型题,所以只要知道具体的时间就可以选出正确答案。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还有以下几点:

1.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2.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3.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但是,供医疗、科学研究、教学使用的小包装的上述药品可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2)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4)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6.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7.经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上文关于“卫生法律法规辅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公众号

2023年度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流程与指南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卫生招聘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