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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药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17-05-04 15:1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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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药审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医学教育网编辑搜集整理了相关招聘信息,请各位朋友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抓紧时间投递简历,机会难得。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药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结合审评工作实际,药审中心拟于2017年度招聘编制外应届毕业生100人。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应聘者年龄要求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计划招聘100人,不占事业编制,具体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人员待遇

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点在北京,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5月8日下午17:00前,登录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对于已报名编制内应届生招聘岗位者,无论资格审核通过与否,如有意愿报考编制外应届生招聘岗位(含编内、编外兼报名者),都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编制外岗位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网站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在中心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信息,以及承诺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关于“严禁本人、配偶及亲属持有或变相持有食品医药等企业原始股份(股票)”等有关规定。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人事处张风光、马斯涵

2.联系方式:010-68921700、1698;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010-68921713

4.电子邮箱:zhaopin@cde.org.cn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年龄 岗位职责 岗位条件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 10 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围绕本岗位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规范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领导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具体:
1.负责按照中心或业务管理部年度规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与业务工作及事业发展相关的规范化文件;负责制定培训及学术活动计划或方案。负责上述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协调组织中心内外的培训工作。
2.负责与有关审评部门间的协调联系,保证中心正常审评工作的顺利进行。了解并掌握各审评部门的审评工作情况、规范执行情况、咨询工作情况、审评会议情况、计划执行情况、文件办理等情况,定期就有关问题向分管部长汇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负责审评任务的标准化管理、审评任务的分配、审评计划的制定;协调有关工作计划、方案的执行;审评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4.负责根据相关会议管理规范,组织筹备专家咨询会议,申请人沟通会议等工作。负责审评专家库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相关业务文件的协办或督办;负责综合审评报告及附属文件的送签工作。
6.负责协助审评部部长进行有关工作;收集并整理审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7.负责指导业务秘书岗位辅助管理类相关人员的工作。
8.负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能够严格遵守机构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机构保密制度。
2.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
3.能独立、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及协调能力,善于思考、总结工作中的问题。
5.了解中心整体工作情况。
6.熟悉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
7.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8.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处理能力。
9.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愿景。
10.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11.有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处理问题的能力。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个人能力要求:
(1)讲求原则,工作勤恳,任劳任怨,做事条理清晰,细致认真,行事迅速;
(2)工作方法得当,有由点及面的思考问题的能力;
(3)敢于承担责任,在众多工作头绪中能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工作;
(4)自控能力强。
业务管理人员 5 行政管理、文秘、文书档案管理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 30周岁以下 围绕本岗位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规范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领导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具体:
1.能够独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本岗位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岗位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操作的起草修订工作;
(3)负责行政公文的运转程序:具体负责分办、流转、督办、发文制作、归档等工作;
(4)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熟悉公文文书档案的管理知识;
(5)协助相关管理岗位人员安排工作计划;
(6)负责对内、对外的沟通协调工作;
(7)负责起草行政公文;
(8)负责行政公文核稿;
(9)负责制定与行政工作相关的统计报表;
(10)负责小型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接待工作;
(11)负责新闻撰写、对外礼节性往来事务等。
2.能够敏锐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冲突。
3.负责对相关岗位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个人能力要求:
(1)讲求原则,工作勤恳,任劳任怨,做事条理清晰,细致认真,行事迅速;
(2)工作方法得当,具备由点及面的思考问题的能力;
(3)敢于承担责任,在众多工作头绪中能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安排工作;
(4)自控能力强。
会计 1 财会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围绕本岗位职责,按照相关工作规范独立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接受部长领导,并向部长汇报。
2.负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数据;
3.负责银行对账的复核;
4.负责薪酬核算;
5.负责各项税费的计缴;
6.负责资产物资的有关采购管理工作;
7.负责预算、决算的编报;
8.负责中心房改相关工作;
9.负责有关审计工作;
10.负责办理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热爱药品审评事业,自觉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认同中心的组织文化、核心价值观和发展战略;
2.有大局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廉洁自律;
3.具有财务或管理学等相关教育背景。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会计、财务管理及审计专业优先);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优先),本科学历者需从事财会工作7年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者需从事财会工作5年以上;
4.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熟练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技能;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
6.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职业判断力,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执行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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