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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内招聘12人公告(075)

2019-05-29 09:1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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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内招聘12人公告(075)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中心内部设有业务科所18个、行政职能科室8个。主要职责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疾病监测及病原检测;提供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检测与评价;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内的科学研究;负责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传染病防控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病原细菌检验 1 病原生物学(100103)、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艾滋病防制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疾病控制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慢性病防制 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100401);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地方病防制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疟疾防制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卫生统计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微生物检验 1 微生物学(07100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食品科学(083201)专业;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免疫规划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科研教育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备注: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2、硕士及本科阶段均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2019年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3、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4、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和专业代码。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要求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中心人事科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报名人员须填写《江西省疾控中心2019年上半年编制内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后),并于2019年5月24日-6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到中心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籍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未满五年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2019年6月17-21日公布达不到1:3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6月21日下午17:30前到中心人事科现场改报其他岗位和资格初审。)

四、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3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查询:2019年7月3日向中心人事科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中心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中心人事科联系。

五、资格复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中心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中心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心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中心人事科联系。

(二)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由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等请关注中心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中心人事科联系。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中心组织。体检除参照公务员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相关医疗行业规定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

(二)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有关待遇按中心现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考生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心网站查询或直接向中心人事科咨询。

联系人:姜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339047通讯地址: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邮编:330029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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