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医师1名,心血管内科医师2名。
县中医院:内科医师1名,外科医师1名,重症医学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2.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县中医院招聘岗位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要求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专业(能开展介入治疗技术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者请下载附件《2019年安福县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认真完整填写报名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免冠照片、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联系电话:0796-7635001县卫健委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安福卫生健康委员会。
3.考试方式:现场答辩。
4.考试程序: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求职意向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果出现该岗位入闱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组织加试,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入闱体检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前须将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士学位证和医师资格证提供到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者须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前两天,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经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共同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
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新人新办法,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0796-7635001.
3.监督电话: 0796-7626951(安福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