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63人公告通知来啦,相信大家比较关注这个公告,小编整理以下公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9〕7号)的文件精神,宜兴市2019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如下:
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1、培养对象:为本市户籍、本人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培养院校及专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由江苏大学承办;本科预防医学专业由苏州大学承办;本科中医学专业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专科临床医学专业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专科预防医学专业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承办;专科针灸推拿专业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承办。
3、定向培养去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生毕业后安排到宜兴市相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定向培养名额:宜兴市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名额为63人,毕业后参加公开招聘,其中约80%进事业编制。具体计划数如下:
见附件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入学前与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培养院校参加并完成学习,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6、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到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并至少服务满6年。期间须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二、免费培养政策和使用政策
1、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志愿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本科志愿在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中旬;专科志愿在专科批次,录取时间8月上旬。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两免一补”,即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核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及生活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不迁出,仍保留在原地。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因疾病或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延长学业时间的,应事先征得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向培养院校提交申请。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参加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年组织的公开招聘进编定岗。未能通过公开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安排到基层岗位就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应根据《定向就业协议书》确定时间按时报到,须在明确岗位后一个月内到岗工作。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后,需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结束后回到原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工作。
6、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协议期规定的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市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7、以下情形将视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违约,按照与培养院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应退还培养院校发放的生活费并补交学费和住宿费。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或有4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正常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服务时间未满6年。
(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8、对于发生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我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其有关违约事实将会被列入不良信用信息。
三、政策咨询电话:0510-87986172,0510-879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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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2019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63人公告,想了解更多医疗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