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技术人员16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2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京市江宁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及心理调适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发布。
(二)公开报名
1、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中医院门诊楼三楼多功能厅(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
2、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3、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
(4)护理岗位的考生,2020届及以前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5)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
(7)《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编制外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本人手写)。
(8)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报名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苏康码”须为绿码,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全程配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
4、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材料报名,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发布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的要求,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领取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地点:南京市江宁中医院人事处(行政楼912室)。
(三)考试
1、笔试
闭卷考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的要求,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织实施,合格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不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参加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毕业院校无法在我省注册者,不得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及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评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2021年南京市江宁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3。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行风办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87155123 人事处
监督电话:025-87155126 行风办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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