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这对于咱们医疗卫生从业者来说可是一大福音哦~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鲜的公告通知:盐城市响水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医疗人员96人,欢迎查看!
报名截止时间:3月26日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共招聘备案制人员96名(其中县人民医院70名、中医院26名)。具体见《2021年响水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本科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注册必须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考生填写信息前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图片必须为清晰的有效证书、证件原件照片。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类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方式和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资格审核:由县卫健委负责,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考生可在2021年3月27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对少数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仍然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复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网上学历查询(学历注册备案表)。另外,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就业意向协议书》签订对象,具体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约时需要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必须带齐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凡未按要求签约的,作为主动放弃处理,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主管部门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于2021年8月20日前寄送至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2021年8月30日至31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有关书面说明)。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招聘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县创新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响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执行有关待遇。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引进优秀卫技人才有关待遇的通知》(响政办发〔2016〕5号)的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购房、租房、生活、交通等补贴。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8020018.
九、招聘工作咨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卫健委人事科:0515-69802116、86873001;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报名考试咨询QQ群:424965674.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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