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人(事业编)!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2人,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 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 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 报考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以下简称海陵区卫健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海陵区卫健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陵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19日(0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海陵区卫健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西街18号)。
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20日(09:00~12:00,14:00~18:00)。
海陵区卫健委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18日—12月21日(09:00~12:00,14:00~18:00)。
2.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海陵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海陵区卫健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在报名现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报名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后发放领取考试通知书凭证;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3. 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海陵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4)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海陵区卫健委提出申请,经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海陵区卫健委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09:00~12:00)。改报名地点:海陵区卫健委(泰州市海陵区税务西街18号,四楼党办)。请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陵区卫健委通知相关事宜。
5. 领取考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6日(09:00~12:00)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领取考试通知书凭证到报名处领取考试通知书(请考生妥善保存考试通知书,考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考试通知书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领取考试通知书凭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考试工作由海陵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海陵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还须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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