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网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五)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6日09:00-2019年4月26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6日09:00-2019年4月2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 2019年4月29日12:00- 2019年4月30日18: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办法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在面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公告为准。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2.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公告为准。
2.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公告为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未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8、80409
联系人:龚老师、刘老师、史老师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971822(学校)、0514-82981199转80406(医院)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扬 州 大 学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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