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市桂东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相关内容,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有关2017年湖南郴州市桂东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桂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工作人员1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28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6月5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6月 5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在1981年6月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7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对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桂东县桂花大道10号,乘2路公交车)。联系电话0735-8630878。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报名资格负责审核确定,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2017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同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限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薄。
“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我省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项目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兵人员应提供由部队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村(社区)书记、主任需提供由县组织部组织组、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完成报名。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郴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2。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2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13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7年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设在桂东县人社局510办公室。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两科,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17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三)面试
1. 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
3. 面试形式: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 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六)择岗
合并招聘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35-8630878。
2.考务咨询:桂东县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8630878。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33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