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古丈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工作者,联系电话:0743-4726509(古丈县卫计局政工股),招聘详情如下所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卫生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古丈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古丈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4日至1999年8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六)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8月15日)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古丈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8月26日17时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古丈县卫计局(古阳镇太阳城原县计生局大楼二楼政工股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计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卫计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报州人社局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4日17:00上班期间到报名地点领取。
3.笔试时间。2017年9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需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县卫计局会同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待遇及要求
笔试、体检结果及拟聘对象分别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期),在此期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它行业的招考,否则,作违约处理。
六、本方案由古丈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726509(古丈县卫计局政工股)
附件
附件1 | |||||||||
2017年古丈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 要求 |
年龄 | 是否 面试 |
招聘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古丈县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技 | 3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 | 30周岁以下 | 否 | 面向社会 | 最低服务期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期) |
五官科临床医生 | 专技 | 1 |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全日制本科 | 30周岁以下 | 否 | 面向社会 | 最低服务期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期) | |
放射、B超医师 | 专技 | 1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本科 | 30周岁以下 | 否 | 面向社会 | 最低服务期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期) | |
药剂 | 专技 | 1 | 药学(西药) | 全日制本科 | 30周岁以下 | 否 | 面向社会 | 最低服务期5年 | |
护士 | 专技 | 3 | 护理,助产 | 全日制大专 | 30周岁以下 | 否 | 面向本县 | 限女性,具有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医疗机构护理工作两年及以上经历;最低服务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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