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南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37个职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73名,其中县直医疗单位36名,基层血防站3名,乡镇卫生院 34 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条件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年龄界定从1月1日起计算,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出生日期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其余依此类推。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分类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如果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经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2、不得报考的情形(1)南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近三年在南县卫生健康局招考中被公示拟聘而自动放弃,以及正式聘用后未满五年服务年限即自行离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而违约的医学生不得报考。
(3)在读的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 6月13日。
(2)报名地点: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县县政府大楼328室)。
(3)报名方式:由考生携带从网上下载的《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好相关信息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须持《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且书面承诺2019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初审合格后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非南县正式在编人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开出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其中紧缺招聘职位(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县中医医院外科、妇产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科,乡镇卫生院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并由南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调剂到其他职位进行招聘。
(4)凡应届毕业生报考代码为1910、1918、1937的职位时,可暂不提供护士执业证,但考试合格聘用时,需在一年内(2020年5月31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证,否则不办理进编手续。
5、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将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1)笔试时间:2019年7 月13 日(以准考证为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限专业的职位,考试内容为相应的专业知识;不限专业的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申论占60%)。
笔试成绩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报考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入围体检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按同一招聘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考察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
(五)聘用考察合格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不能少于五年),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和县卫健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纪律及监督单位、电话
1、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单位及电话:南县卫生健康局:18073705956 (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
0737-5225249(人事股)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7-5212239(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37-5221177 (事业人员管理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