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花垣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花垣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1年5月21日至1978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6.招聘范围面向全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花垣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花垣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9年5月10日前为准。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6.现役军人;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花垣县人民政府、花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5月2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花垣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308室(0743-7223385)。
3.报名要求:(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花垣县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到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可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医护人员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之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需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须由所在服务单位出具相关服务期限证明,工作经历认定时间以2019年5月31日前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报考。
(2)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名时,须事先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由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研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医学类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会计岗位考试《会计专业知识》),报考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23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现场报名时通知。
(五)面试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1. 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只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则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县卫健局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一经聘用,在所服务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简章由花垣县卫健局和花垣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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