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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湖北省各地区统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安排

2019-09-18 20:5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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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9年下半年统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10月27日湖北省各地区统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安排(以黄石市为例),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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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0月27日湖北省各地区统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安排,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有关医学知识、医疗招聘及考试辅导等相关信息。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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