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冶市总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临床医疗、医学检验、公共卫生等岗位存在考察不合格人员,现将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体检
1、体检医院:大冶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体检科)。
2、体检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7:30-10:30。
3、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前一天应避免饮酒、不要吃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体检前一晚8:00后不要进食,参加体检时请保持空腹状态,请携带身份证和一寸相片1张。
二、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生的德才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学校、社区)出具证明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料:
1、单位(学校、社区)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和为人处事的态度、人际沟通能力、性格特点等内容;
2、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3、本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考生本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个人自传
个人自传应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个人实习实践、工作经历、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情况作详细说明;
2、本人参加工作以来或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人事(学籍)档案(未拆封)。
请考生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以上需提交的材料交大冶市总医院人力资源办,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14-8768676(大冶市总医院人力资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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