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2人,安排在接待窗口岗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共性条件
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报名人员必须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或失业人员的条件。
(二)个性条件
1、户籍:具有英山县常住户籍,在温泉城区有固定住所;
2、年龄性别:年龄在20—30周岁之间的男性;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为准);
4、年限要求:3年(试用期三个月)。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5点30分。(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办事大厅。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带毕业证原件,并可在学讯网查询),交近期白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由县劳动就业局负责初审,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县劳动就业局共同复核,并由两个单位的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
(二)招考方法和步骤: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通知参加面试。
1、考试: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由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刑事处分证明,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
4、公示和聘用: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放弃聘用、体检不合格、考核审核不合格等原因缺额需要递补的,从招考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能通过考核审核者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与聘用者签订三年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定为月薪1600元。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年终奖励工资政策待遇以合同确定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县疗保险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3、报名咨询电话:0713—7012317(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4、信息查询: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