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洛阳高新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09:00至10月19日17:00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洛阳高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
三、招聘计划
我区乡镇卫生院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7名,护理学类5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2名,中医学及中西医结合类1名,药学类1名,中药学类1名,口腔医学类1名,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条件详见《洛阳高新区202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医疗卫生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助理)或护师(士)执业资格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1年8月31日,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10月15日09:00至10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不可提交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10月15日09:00至10月20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按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30元,此次考试一科,须缴纳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17:00前到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D区510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2日09:00至10月24日0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六)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岗位人员已缴考务费。岗位核减情况将及时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上予以公告。
(七)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确定加分对象
(一)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二)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3项为必需,4-8项至少提交一项):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洛阳高新区202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4、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4);
5、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8、我市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三)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地点:洛阳市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D510。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3、笔试成绩=卷面成绩,笔试成绩将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洛阳高新区202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本人有效身份证;
b.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c.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d.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e.已就业人员须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章)。
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3、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公示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纳入所分配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81168;关于招聘职位和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379-6432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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