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很多医院、事业单位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也都陆陆续续的公布了,不知道有没有你所在的城市呢?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整理并发布新鲜招聘资讯和公告,护航您的医考之路!以下是“2020年长垣市中医医院(河南省)招聘150名医疗医技岗位啦”的公告通知,请查看!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3日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
(二)具体条件(具备1、2条中的任意一条即可):
1、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及往届5年内毕业的毕业生,医疗、药学、医技、康复技术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2、已与我院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并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医疗、药学、医技、康复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医疗、护理岗位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医技、药学、康复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有正式人事手续的在编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长垣市中医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8:00—2020年7月23日17:30
(二)报名地点:长垣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报名表表样见附件2);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并由卫健委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相关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所报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如专业技术职称相同,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如第一学历相同,第二学历高者优先;如三者都相同,一并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方案待笔试结束后另行制定。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视为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专业科目原拟定招聘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与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本院原签临时聘用合同人员在笔试+面试总成绩基础上采取如下加分办法:一是按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时间,在市中医医院连续在岗工作每满一年的加2分;二是在市中医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省级表彰的加5分、地级市级表彰加4分、县级表彰加3分、局级加2分。加分项每人不超过10分。
2、采取统一考试排名,根据工作需要分批纳入人事代理的方式,首批按成绩排名前30名纳入人事代理,剩余人员按照考试成绩分批择优纳入人事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3、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3—8889089
邮 箱:cyxzyyrsk@126.com
监督电话:0373—8875003
长垣市中医医院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
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年龄要求 (以身份证为准) |
医疗 | 临床医学 | 13 | 1、应届及往届5年内毕业生限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与我院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并在岗的人员限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 | 13 | ||
药学 | 药学 | 5 | |
中药学 | 3 | ||
医技 | 医学影像(含超声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4 |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5 | ||
康复技术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5 | |
护理 | 护理学、助产 | 102 | 1、应届及往届5年内毕业生限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与我院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并在岗的人员限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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