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根据省医改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管理局、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卫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人〔2017〕94号)等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特招17名医学院校毕业生。
一、特招对象
(一)县级医院
特招对象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二)乡镇卫生院
1.特招本科生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专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2.特招专科生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的全日制毕业生。
二、特招计划
根据《河南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计划为我县县级医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1名,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4名;为全县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1名(根据报名等实际情况,可适当突破名额限制),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11名,共计17个名额(具体选拔计划及专业、年龄等要求见附件1)。
三、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4.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
6.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激励政策
1.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期限为5年。
2.对于报考县级医院的医学专业对应岗位的研究生及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对应岗位的本科生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特招人员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
4.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5.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提供必要的周转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五、特招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特招工作,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公布特招计划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方案在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考生报名前可登录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17日至8月18日集中2天时间报名,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新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之家B栋)416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办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填写《2018年新蔡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份(附件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特招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加章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认证报告(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的白色背景彩色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交同底版电子照片,格式JPG,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4日,到新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16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进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的按面试的实际得分计算为考试总成绩。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面试考核招聘。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医德医风等方面的能力,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
1.本次考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按拟特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八)结果备案
公示结束后,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逐人填写《2018年特招毕业生备案表》,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蔡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