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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30名

2023-10-13 16:40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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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即将步入医疗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吗?您还在为在哪里能够看到医疗岗位招聘信息而烦恼吗?您还在担心看不到所在地区全面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吗?以下就是新鲜的公告通知: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30名,欢迎查看。

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由佳木斯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含)即1987年10月24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4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4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目录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3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于2023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1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30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0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1月3日17:00前及时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打印准考证

考试地点设在佳木斯市。报考者请随时关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的通知,按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与报名网站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为:400-1629-400转1245。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现场作答,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为准。根据实际需要,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卷面成绩的30%。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和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23日(含)。

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参照《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附件3)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确认。具体现场审核确认时间请随时关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3.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及组织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5年,在此期间一律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调离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佳木斯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18946438023

政策咨询电话:19586312798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45

监督举报电话:0454-857501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1: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聪明和气力,给懒散的人只留下一片悔恨。“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30名”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通知已经发布,距离考试也很近了,大家抓紧时间根据公布的考试内容进行复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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