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19」3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2018年已经参加过全市县区社区招聘的医生并签订合同人员及大庆市各县区编制内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数量
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 人。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4、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1、报名日期:2019年5月22日至6月6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林甸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报名要求:(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林甸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
(2)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册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结束后,所有报考人员须应保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考试。
(5)咨询电话:0459-3326890(二)面试1、此次招聘将采取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所报岗位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2、面试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同一岗位入围线上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将进行面试加试。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依次递补1次。
七、岗位调剂
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人选情况进行岗位安排和调整。
八、办理手续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林甸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每年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每年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每年4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二)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行政区。
(三)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编办要将编制提前预留,用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落实编制。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主体实际情况,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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